按照《社团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一条规定,“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,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,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,接受年度检查。工作报告的内容包括:本社会团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、依照本条例履行登记手续的情况、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、人员和机构变动的情况以及财务管理的情况。”只有通过年检后,才能继续备案,可是由于中国足协没有按照章程召开足代会,因此民政部在上一年度的年检中,被审核为“不合格”。
按照章程,中国足协每四年应召开一次足代会,但是自2005年1月份召开足代会后,已经过去4年仍未召开足代会,直到2009年仍未召开足代会,因此2011年未能通过年检并不奇怪。其实2009年中国足协为了按照章程办事,赶在12月底准备召开足代会,可是由于当时反赌扫黑的深入,足代会在已经发出会议通知后还是被紧急叫停,结果一个月后当时的足协主管领导们也纷纷“落马”了。
在2009年至今的两年时间里,总局和足协作出决定希望在“反赌扫黑”案件结束后再召开足代会,由于庭审一推再推,直到12月底才拉开庭审帷幕,导致足代会一直未能召开,这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足协未能在民政部通过2011年年检。如果不按时年检,民政部是有权作出处罚的,其中包括停止活动一段时间。2005年,民政部曾经做出决定,对中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研究会、全国机械电子体育协会、中国汽车工业体育协会、中国乡镇企业协会、中国五千年动画文化工程促进会、中国古典文学普及研究会、晋察冀艺术研究会、中国艺术档案学会、中国昆剧研究会、中国歌剧研究会等10个社会团体作出停止活动3个月的行政处罚。这些社会团体没有按照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的规定报送2003年度年检材料,尽管民政部多次发文督促,仍然不参加年检。按照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社会团体不接受或者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,可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。
民政部没有通过足协的年检,不仅影响了足协的工作展开,甚至也影响到了2月9日即将召开的足协会员大会,没有年检就意味着这家社团并不是民政部的注册单位,其所做的活动和相关的决定是否有效仍是个问题,这意味着足协首先要开的是足代会,而不是“特别会员代表大会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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